陕西省扶贫办(陕扶办2023年4号文件)

本文目录

  1. 陕西省雨露计划申请条件
  2. 陕西省扶贫工作队经费使用规定
  3. 陕扶办2023年4号文件
  4. 陕西2023年驻村扶贫补助标准
  5. 陕西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一、陕西省雨露计划申请条件

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

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二、陕西省扶贫工作队经费使用规定


陕西省扶贫办


第一,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中省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自主确定扶贫资金的用途。

第二,资金使用范围上有明确的方向。包括可以用于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素质提升,金融资金支持,扶贫项目管理费,其他扶贫支出等。其他未尽事项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不得用于下列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管所及贫困农场,林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财政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第四,鼓励创新资金使用机制。

第五,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不得与单位基本账户中其他资金混用。

第六,切实加强预算执行。

第七,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第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实行备案管理。

第九,扶贫资金实行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

三、陕扶办2023年4号文件

陕西省扶贫办于2021年4月发布了第4号文件,该文件主要针对2021年深化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精准扶贫和产业发展,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同时,文件还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广泛动员和社会支持力度。

四、陕西2023年驻村扶贫补助标准

驻村补助标准:

一、伙食补助依据工作总队对本总队人员的考勤情况,按实际驻村天数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二、交通费由各驻村帮扶单位据实核定市区往返帮扶村的里程,按每公里1.8元标准进行补助,每月发放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4趟。

三、驻村帮扶工作人员驻村期间,驻村帮扶单位给予一次性铺盖、生活用品费,购置补助标准为1000元。

四、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按照每年10000元标准安排所在帮扶村工作经费,包干使用。

五、派驻单位每年慰问工作队员一次以上,并做好队员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五、陕西艰苦地区补贴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六类区标准。各类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210元,二类区月人均350元,三类区月人均580元,四类区月人均1050元,五类区月人均1950元,六类区月人均32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遁当拉开差距。

其中,一类区每月185元至370元,二类区每月月320元至585元,三类区每月545元至1020元,四类区每月1000元至1880元,五类区每月1870元至2630元,六类区每月3120元至4160元。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