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一、保安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是怎样的
保安员行为规范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上班时按规定着装(必须穿保安服),着装整齐、清洁,不披衣、惝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不穿工服外出。
五、按规定佩戴好通讯器材,正确使用对讲机,必须使用普通话,不利用对讲机谈私事,言语文明。
六、男员工不留长发、蓄胡须。女员工不得染发、烫发、涂口红、指甲油等。
七、值班期间不吃零食、看书报、写信、听收音机、睡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岗位上喧哗、打闹、嬉戏。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
二、当保安的4个法则
作为一名保安,通常有以下四个法则:
1.规范法则:保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不得违反规定,要正确佩戴工作装备和证件,按照要求进行巡逻和勤务。
2.安全法则:保安必须确保现场的安全,包括保护人员、财产和设备的安全。要留意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和犯罪的发生。
3.保密法则:保安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涉密信息外泄或未经授权透露给他人。要做到保密意识强化,加强信息安全的防护和管理。
4.服务法则:保安要友善、礼貌地对待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要有敬业精神和专业态度,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质量。
这些法则是保安工作中的基本要求,目的是确保保安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同时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保安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保安岗位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命令或部署执行相关保安任务;
2.执行封闭、巡逻和站岗任务;
.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可疑情况;
4.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5.控制和管理进出口;
6.守护工厂及设施的安全,等等。
保安规章制度:
1.建立明确的工作规程;
2.实施全面的培训体系;
3.建立责任制;
4.科学定任务;
5.合理安排休息;
6.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
四、保安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保安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一、具备强烈服从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执行领导的命令坚决果断,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临时调动,凡是顶撞上司的给予20元/次处罚。
二、迅速、及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传达领导的指示,不准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迟不办或推诿、甚至是拒不执行。工作完成不好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20元/次罚款,拒不执行的扣除岗位工资。
三、提高安保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如因个人玩忽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公司和员工的财产、身体遭受损失或者受到侵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处罚,必要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直至开除。
四、上班时间利用工作之便,不请假外出的扣罚20元/次。
五、身为保安,应主动积极协调好同事之间的关系及各种矛盾,面对同事之间的矛盾冲突应主动调解,控制好局面。视而不见者,推波助澜者甚至参与吵架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
六、因警惕性不高、工作不仔细,造成甲方单位被盗的,或员工无正当理由带甲方单位物品外出不予制止或扣留的给予50-100元处罚,必要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七、上班时间喝酒,扣当班保安50元/次。
八、白天当班保安室不打扫保安室,造成保安室不整洁卫生的,扣10元/次,并罚打扫干净,如拒不打扫干净的,扣50元/次。
九、早上员工上班时间前二十分钟,扣罚10元/天。
十、晚上每更次的巡逻,如缺少一个巡更点的扣罚当班保安5元。
十一、如为应付公司领导,保安之间通风报信的,扣罚100元/次。
十二、保安如不督促员工(外来办事人员)按划定区域有序排放放置车辆或对不整齐排放车辆不整理的,扣罚10元/次。
十三、保安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上班的,罚款20元/次。
保安违法违纪不在上述保安处罚条例中的,则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总结出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保安人员的职责
1、保护工厂和员工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维护工厂内的正常秩序。
2、保护工厂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并维护现场秩序。
3、把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治安办。
4、做好工厂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二、保安人员的权限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工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卫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能力。
3、依照本工厂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要求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进行工厂内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到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8、对有违反厂纪厂规行为的人,进行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
9、制止工厂内的违法犯罪的行为。
10、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治安办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利。
11、监督进出厂员工配戴厂证。
三、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行为。
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罚款或没收财物的行为。
4、扣押他人证件或者财物的行为。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行为。
6、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的行为。
7、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的行为。
8、其它违反厂纪厂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