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什么是生物安全)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生物安全
  2. 如何建立生物安全保障机制
  3. 生物安全统筹发展坚持的原则
  4.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方案

一、什么是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一般指国家有效应对生物因子及相关风险因素影响、威胁和危害,维护和保障国家社会、经济、公共健康与生态环境等安全与利益的状态和能力。

通常包括新发突发传染病与应用生物技术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安全、外来生物入侵、农作物病虫害等安全内容。

二、如何建立生物安全保障机制

、尽快建立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体系

保障国家生物安全,需要综合施策,尽快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体系。为此,当前重点需要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基于保障生物物种安全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我国濒危生物物种目录管理制度。重点明确濒危生物物种名称、栖息地、危险源、管理要求、管制措施等。

二是基于保障人类生命健康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中国大陆)人类疫源性野生生物目录管理。重点明确人类疫源性野生生物(特别是野生动物)目录名称、栖息地、疫病类型、传播途径、防护重点、防护措施等。

三是基于系统保障生物安全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评估与预警体系。重点明确指标体系、评估预警主体、方法、时间、单元、基础数据采集等。特别是指标体系应重点包括广义的生物安全一级指标。

四是建立健全国家及地区生物安全应急体系与机制。重点针对狭义的生物安全方面,例如突发重大动物疫源性疫情、遭受生化武器攻击、发生重大危险生化制品泄漏等,建立健全国家、地区、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等三个层面的生物安全应急体系、应急机制,重点对危险生化产品目录、危害表现、危险源等进行明确,明确险情发现、报告、处置程序,设定应急场所、配备应急设备,明确应急组织指挥机制等。

五是基于国民生物常识匮乏的国情,迫切需要加强生物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相关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建立国家生物安全科普平台。重点对生物、生物学、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措施、生物安全应急体系、生物安全状况等,面向社会进行适度的告知。

六是建立健全濒危生物种质基因层面的保护与安全保障。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濒危生物活体的保护和拯救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国家濒危生物物种种质基因库。

在此,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加强生物安全保障、野生生物保护的同时,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科研、药用、育种不能完全禁止;在保护野生生物、特别是野生动物生境的同时,也要充分保护人类、特别是原住民的基本生存发展权利;在保护野生生物的同时,也要切实防止野生生物、特别是野生动物疫源及其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危害。

三、生物安全统筹发展坚持的原则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应该坚持的原则:

一是增强忧患意识,知道居安思危,要通过立法确立维护生物安全的法律基础,突出风险防范,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是风险预防原则,这也是成本最低最为有效的管理原则。

三是科学证据原则,它是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合理制衡,以防止风险预防原则滥用。

四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生物安全威胁程度不同而采取的区别管理对策。

四、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生物安全战略部署,健全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机制,全面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东胜工信和科技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构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物安全防线,有效化解生物威胁,不断提升全民生物安全意识和素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2.坚持风险预防。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构建风险防控制度,健全系统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有效管控生物安全各类风险。

3.坚持分类管理。建立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分类完善的制度,加强各领域各类型生物安全管理,确保生物安全各方面可控、可防、可治。

4.坚持协同配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区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分工负责,加强联防联控,切实防范治理各领域生物安全风险。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生物安全应急机制。明确防控主体和治理责任,加强各领域应急准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军地联动应急演练,开展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增强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支持培育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医疗器械应急物资生产企业。

2.建立完善生物安全专家咨询机制。加强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和分领域、分行业技术咨询专家委员会建设,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坚持预警、辅助指挥、事件处置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二)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安全监管

1.建立完善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建立动物疫病预防、农作物病虫疫情、生物技术环境监测点建设,严格执行收集调查、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处理机制,发生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生物安全事件,组织开展调查溯源,确定事件性质,全面评估事件影响,提出意见建议。

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生物安全技术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风险分类标准和名录,配合上级部门对在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中涉及生物安全的重要设备、已有或衍生出的特殊生物因子、临床研究使用的各类材料及设备和技术标准、环境释放相关实验的技术流程及评估标准等实施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分类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对高危险敏感生物体、生物霉素、设备和技术的监管严防生物战及生物恐怖威胁。

(三)全面提高生物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类实验室建设规范,配齐配足实验室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提升生物安全实验室科研能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规程,完善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加强疾病系统实验室监测、监测、媒介生物鉴定能力建设,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加大紧急救治中心等城市应急场所建设。

2.加强动植物疫情风险防控治理。建立动物疫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粮食安全、养殖业生产的动植物疫病检疫。加强染疫动植物、生物污染食品等隔离场所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推动输入性病媒生物监测、检测、鉴定和控制设施设备建设。制定完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防控。

(四)加快提升生物安全科技创新建设

1.加强生物安全基础研究。按照国家部署,联合军地优势单位,组建生物安全领域专门化重点实验室并实施军事化管理,开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军地、学科协同创新攻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生物安全防控、应急防控药品(剂)、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遴选等工作。

2.开展生物安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生物安全领域协同攻关机制,持续通过财政科技计划等渠道支持生物安全相关科研活动。针对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动植物疫情、输入性病媒生物、外来生物、转基因、农牧业种质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加强鼠疫、布病、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药品、疫苗、检测试剂的研发与应用研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开展生物安全防御与管控、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安全实验室重要装备和原材料等技术攻关工作。

3.提升相关产业创新能力。着眼发展生物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提升新发实定传染病研发储备能力。支持生物安全相关领城产学研优物单位提升生物安全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监测预警、配、诊断治疗数字化,提高生物安全信息化水平。

(五)培养壮大生物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加强生物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和生物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积极引进优秀学者、青年科技人才推动我区科学研究创新发展。支持我区科研院所在重大新发突发感染病、动植物疫情、外来物种入侵、人类遗传资源、微生物耐药、生物防御等重点领域,探索设置相关学科方向或专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推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机制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生物安全工作,确保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扎实有效开展生物安全工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生物安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物资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逐步提升全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保障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将生物安全防控和治理工作纳入维护国家安全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对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或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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